塞勒姆審巫案[編輯]
塞勒姆審巫案是指在馬薩諸塞灣省塞勒姆於1692年2月至1693年5月間遭指控使用巫術者所參與的一系列聆訊及訴訟。該審判導致二十人遭處以死刑(其中十四位是女性),除其中一位以外皆處以絞刑。另有五位死於獄中(其中二位是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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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編輯]
1692年2月,塞勒姆一位牧師塞繆爾·帕里斯(Samuel Parris)其9歲的女兒貝蒂(Betty Parris)和外甥女艾比蓋兒(Abigail Williams)得了一種奇怪的病,二人開始呈現昏睡狀態,有時發出尖叫聲,亂扔東西;有時身體抽筋並發出痛苦的呻吟聲。接著,其他女孩也出現同樣的症狀,恐慌籠罩了整個小鎮。
當時的醫生診斷後認為這些女孩受到巫術的蠱惑。幾位牧師來到小鎮為病人祈禱,沒有任何效果。於是牧師們要求女孩必須指出哪些是使用巫術的人。當時人們普遍認為:惡魔是通過一個人傳遞到另一個人的。也就是惡魔必須讓一個人充當它的代理人。惡魔便以代理人的面目出現去傷害他人。幽靈只有受害人看得見。正是這種「幽靈證據說」被法庭所接受。一開始,女孩們指出三個女人是女巫:黑人女奴提圖芭(Tituba);薩娜·古德(Sarah Good),一個女乞丐;薩娜·奧斯本(Sarah Osborne),一個與契約勞工結婚並很少參加教會集會的女人。
到了1692年5月,塞勒姆鎮和波士頓的監獄裡等待審判的巫術嫌疑犯人是人滿為患。大約有200多人被指控使用巫術罪,其中女性多於男性。隨著女巫案情不斷擴大,有些人開始懷疑這些女孩指控的真實性。在1692年的夏季,6個女巫的絞刑並沒有令整個州的女巫審判案終止。愈來愈多的人出現病魔折磨的症狀,於是對女巫的指控和審判也來愈來愈多。不論貧富,農民或商人均有人被指控。沒有人能夠倖免被指控為巫術師。
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馬薩諸塞灣省行政首長威廉·菲普斯(William Phips)於1692年10月29日下令:除非萬不得已,不得關押巫術嫌疑犯,並不要傷害任何在押的嫌疑犯。10月29日,他又下令解散特別審判法庭。1693年1月,最後一場審判巫術的案件結束。1693年5月,菲普斯總督大赦所有在押的巫術嫌疑犯並終止所有的審判。截至此時,塞勒姆女巫審判案已使得19人被處以絞刑,1人被石頭堆壓死,5人死於獄中。
背景[編輯]
在17世紀的北美殖民地,崇尚超自然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因為人們堅信魔鬼(撒旦)還存在在地球上。這個概念出現在15世紀的歐洲,並蔓延到北美洲的殖民統治區。而後巫術被用於農民,來保佑他們的農業。隨著時間的推移,白魔法的想法漸漸轉變為黑魔法,並與惡魔和邪靈相關。從1560年到1670年,巫術迫害變得很普遍,就像迷信與惡魔聯繫起來一樣。在《反抗現代撒旦主義》(1668)一文中,約瑟夫·格蘭維爾(Joseph Glanvill)聲稱他能證明存在女巫和鬼魂的超自然境界。格蘭維爾寫道「拒絕身體的復活和超自然的精神」[2]。在他的論文中,他聲稱,聰明的人應該相信巫婆和神靈,如果他們懷疑這種精神,那麼他們不僅是否認惡魔,也是否認全能的上帝。格蘭維爾想證明超自然是不可否認,那些否認神靈的人也是對他們所信仰的天使的褻瀆。[3]格蘭維爾和科頓·馬瑟(Cotton Mather)[4]等人的作品試圖證「魔還活著」,這種信念讓人們相信惡魔們還在地球上活躍著,並傳達出無盡的恐懼。
在塞勒姆的男性和女性將所有的不幸都歸因於魔鬼,當嬰兒死亡、農作物歉收或會眾摩擦發生時,人們就會指責超自然的力量。由於當時人們對巫術指控的規模非比尋常,各個方面的歷史背景都被視為其根源。
新英格蘭地區的巫術[編輯]
歷史學家克拉倫斯·F·朱厄特(Clarence F. Jewett)在《紀念波士頓的歷史:包括薩福克郡,麻薩諸塞州1630–1880》(蒂克納公司,1881)中列舉出在新英格蘭地區被處決的巫師列表。他寫道:
以下是列表中的12人是在1692年之前在新英格蘭因巫術而被處決的人,而1692年時在塞倫被處決的其他24個人是非常知名的。該清單可能並不完整,但我已經包含了我所知道的全部內容,並且細化到名字和日期等細節:
- 1647 — 「溫莎的女人,」康乃狄克州(姓名不詳)(後來確定愛麗絲·楊(Alice Young)),哈特福德。
- 1648年 — 瑪格麗特·瓊斯(Margaret Jones),波士頓。
- 1651年 —貝塞特夫人(Goodwife Bassett),在康乃狄克州費爾菲爾德,
- 1653年 —奈普夫人(Goodwife Knap),哈特福德。
- 1656年 — 安·西賓(Ann Hibbins),波士頓。
- 1662 — 格林先生(Goodman Greensmith),哈特福德。
- 1662年 — 格林夫人(Goodwife Greensmith),哈特福德。
- 1688年, — 格羅夫 夫人(Goody Glover),波士頓。
政治背景[編輯]
1629年開始執行的對於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的皇家憲章在1684年被廢除[6],也就是在詹姆斯二世任命埃德蒙·安德羅斯(Sir Edmund Andros)為新英格蘭自治領總督之後。在英國的「光榮革命」之後,也就是新教統治者威廉和瑪麗取代了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的政權後,安德羅斯也就隨之在1689年下野。西蒙·鄧白氏和托馬斯·丹福斯,舊憲章光輝下殖民地的最後統治者,恢復了他們的的統治地位,但由於舊憲章的廢除,他們的領導缺乏憲法的保護。與此同時,定居在「東方」(現今的緬因州海岸)的英國殖民者和法國支持的瓦巴納基聯盟之間爆發戰爭,後被人們稱為威廉王之戰。這距離菲利普國王和萬帕諾亞格人以及其他在新英格蘭南部和西部的土著部落的毀滅性戰爭只有13年。在1690年10月,威廉·菲普斯爵士(Sir William Phips)[7]率軍攻擊魁北克失利。在1689和1692之間,沿海岸的許多英國移民遭到了美洲土著的多次襲擊,並帶來大量難民湧入到埃塞克斯郡等領域。
1691年10月16日,在英格蘭通過了對於正處於擴張階段的麻薩諸塞灣地區新領袖的任命[8] 。任命菲普斯作為新州長的消息在1692年的1月下旬傳到達波士頓,正式的任命通知在隨後的2月8日抵達,新州長菲普斯也於同年5月14日到任[9],並在兩天後宣誓就職,宣布與副州長威廉·斯托頓( William Stoughton)一起執掌政權[10]。他們對於州政府和議會的第一批決議,就包括對於法官、警長以及地區特別法庭的任命通知,希望以此來解決囹圄充積的現狀。[11]
博耶(Boyer)和尼森鮑姆(Nissenbaum)推測,如果沒有一個合法有效任命,那麼在菲普斯隨著委任狀到來之前,政府對於城市裡的案件進行宣判將是不合法的。但是大衛·柯尼希(David Konig)並不同意這點,他指出,在菲普斯到來前,法院助理記錄離記載了一次有效的判決:14名海盜,由於分別在1689年8月和10月犯下了劫船和謀殺的行為,在1690年1月27日被審判和定罪。
地區背景[編輯]
塞勒姆村(現今丹弗斯,麻薩諸塞州)以其內部爭論繁複聲名遠播,它的鄉村與塞勒姆鎮(現今塞勒姆)之間的糾紛尤甚,他們對於貧困線、放牧權、教會特權等的爭論異常激烈,那裡的人們被他們的鄰居視為「愛爭吵」的人。 以至於1672年,村民們投票聘請了來自外鄉的牧師。他們的前兩任牧師詹姆斯·貝利(James Bayley )(1673年至1679年)和喬治·巴勒斯(George Burroughs)(1680至1683年),只待了幾年,就因為民眾沒有支付其全部薪酬而離開了。儘管他們身為牧師的權利被法院所支持並且得到教會的認可,但他們均選擇了離開。第三部長,德奧達·勞森(Deodat Lawson)(1684年至1688年),也沒有能夠長久。他因為塞勒姆教會拒絕任命他而且不夠聯繫群眾而被迫離開。
在決定是否任命塞繆爾·帕里斯(Samuel Parris)為牧師時,村民們產生了分歧。而在1689年6月18日,村民們同意以年薪66英鎊聘請帕里斯,「其中三分之一以金錢作為支付,而另外三分之二則以食品等物資形式支付,並允許他使用牧師住宅。儘管在1681年村民們曾經投票決定「村民們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投票,將屬於政府的房屋、土地或其它賦予任何個體。 那將是違反法律的」,但是他們仍然在1689年10月10日投票許諾將一幢房屋和兩英畝(0.8公頃)的土地賦予新的牧師。雖然前幾任牧師的命運和內部火熱的爭論預示著接手這個燙手的山芋是需要萬分小心的,但是帕里斯牧師暫緩接受職位的策略只是加重了村里內部的分歧。他也沒有任何解決教友們糾紛的天賦,由於在民眾中刻意追求「不公正行為」並且使有良好信譽的教會成員因為小小的錯誤就要公開懺悔,他讓村子內部的緊張情緒變得愈加濃烈,爭吵在村里繼續毫無節制地增長。在這樣的氛圍中,更加嚴重的衝突越來越不可避免了。
宗教背景[編輯]
在17世紀80年代的麻薩諸塞憲法危機之前,政府已被保守的清教徒領袖主導。清教徒受加爾文主義的影響,反對許多英國新教教會的傳統,包括祈禱書,在法事期間使用牧師的法衣和帽子,在洗禮時使用聖十字架以及跪拜聖餐,而這一切都是「羅馬天主教」的構成。在二十年代和17世紀20到30年代,由於查爾斯一世的敵對政策和聖公會的官員對於持有反對意見的非聖公會的積極壓迫越演越烈,清教徒和其他宗教的少數民族大遷移到北美國。這些移民在新英格蘭地區建立了很多殖民地,期中麻薩諸塞灣殖民地是面積最大且和經濟實力最強的。自我治理自然而然地成為了其管理模式,因為建立一個基於他們自己宗教信仰的社會是他們的共同目標。殖民地的領袖從殖民者中選舉,他們的宗教經歷一般都經得起檢驗,並已被一個殖民地清教教會接受。殖民地的領導是他們教會的重要成員,並定期向當地官員匯報殖民地面臨的問題。
在17世紀40年代,英國內戰爆發。清教徒主導的國會議員勝利了,查爾斯一世於1649被處死。1653年,議會規則被奧利弗·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的獨裁新政所取代,但他的繼任者理察·克倫威爾(Richard Cromwell)的失敗導致了舊秩序的恢復,查爾斯二世繼續統治。這期間移民到新英格蘭的人數明顯減少,而一個成功的商人階層開始發展,他們的宗教動機比殖民地早期的定居者要小很多。
在塞勒姆村,人們的生活由極端的加爾文主義教會的戒律所統治。對於諸如聖誕節和復活節等節日的慶祝活動、音樂和舞蹈是絕對禁止的,因為這些被認為是異教的根源。當時唯一被合法的音樂是無伴奏讚美詩,就像歌頌人類的愛與自然時代的民歌演唱。玩具,特別是玩偶也被禁止,並被認為是純粹的浪費時間。對孩子的唯一教育素材是宗教教義和引文(不是聖經),所有的村民都要參加每星期三和星期日的三小時布道。鄉村生活圍繞著開會的房子,諸如慶祝豐收等被允許的活動都集中在這裡進行。
在1692年之前,塞勒姆村周邊的村落和其他城鎮曾有過關於巫術的謠言。科頓·馬瑟(Cotton Mather),一個波士頓北部教堂的牧師,是一個多產小冊子的出版商,其中有些小冊子闡述了他對於巫術的信念。在《關於巫術的令人難忘的巧合》(1689)一書中,馬瑟描述了「神諭的意見」和「偉大的巫術」是如何影響了波士頓的泥瓦匠約翰·古德溫(John Goodwin)的孩子。馬瑟在書中闡述了古德溫家族年紀最大的孩子如何被魔鬼纏身並偷了洗衣婦瑪麗·格羅夫(Mary Glover,於1688年因涉及巫術遭處以絞刑)的亞麻。[12]格羅夫是一個可憐的老婦人,她的丈夫經常被描述為一個巫師,這也許就是為什麼人們認為是格羅夫對古德文斯的孩子施了巫術。在這件事發生後,古德溫的六孩子中有四個孩子開始遇到類似的巧合或是被人們稱為「患上了驚奇的疾病」。這種將人們的表現歸因於疾病的行為很快與巫術聯繫起來。這些症狀包括頸部和背部的疼痛、吐舌頭,以及隨機的大聲吶喊;其他症狀包括無法讓自己的身體變得柔軟、像鳥一樣揮動手臂等。
時間軸[編輯]
大部分的記錄顯示,1692年的1月或2月,帕里斯家中的一些女孩遇難標誌著此事件開始,最後一次審判結束於1693年5月。但是一些其他的記錄將另外一些女巫的審判包括進來,提前了時間的開始時間,並且將一些審判後期恢復的信息記錄下來,因此將結束時間延後。
初始事件[編輯]
1692年的冬天,在塞勒姆村莊,帕里斯的女兒和侄女9歲的貝蒂·帕里斯(Betty Parris)和她11歲的表姐艾比蓋兒·威廉士(Abigail Williams)開始表現出一種奇怪的行為,被約翰·黑爾(John Hale)牧師描述為「超癲癇症狀或者超自然疾病」行為。這些女孩不斷尖叫,發出奇怪的聲音,在屋裡亂扔東西,在床底下爬,將她們的身體扭曲為奇怪的形狀。據目擊者稱(前牧師德奧·達勞森):這些女孩抱怨說她們被針刺過。但是,一位醫生,歷史上認為他叫做威廉·格里格斯,沒有發現她們的身體有任何的病的症狀。當勞森在塞勒姆村教堂傳教的時候,他多次被這種事情打斷。
薩娜·古德(Sarah Good)、薩拉·奧斯本(Sarah Osborne)和提圖芭(Tituba)被指控故意傷害貝蒂·帕里斯、艾比蓋兒·威廉斯、12歲的安·普特南(Ann Putnam, Jr.)和伊莉莎白·哈伯德(Elizabeth Hubbard),並且被拘捕。小安普特南的這次控告被歷史學家作為證據,來證明女巫試驗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家族爭鬥。在塞勒姆,普特南和波特家族有世仇,經常爭鬥。而且塞勒姆的所有居民都被捲入到這場爭鬥中來。塞勒姆的居民經常參加這些激烈的爭辯,僅是由於看待這世仇的觀念不同,爭論經常上升為打架鬥毆事件。
薩拉古德是一個無家可歸的乞丐,她被指控使用巫術是因為她令人恐懼的名聲。在審訊她時,她被指控反對清教嚴於律己的觀念,折磨蔑視兒童,而不是帶領他們走向一條救贖的道路。
薩拉奧斯本很少參加教會活動,她被指控使用巫術是因為清教徒認為她只顧自己的利益,和一個簽了賣身契的僕人再婚。而且塞勒姆的居民對她強迫自己的兒子繼承她之前的婚姻的這一行為非常惱火。
提圖芭是一個和清教徒不同種族的奴隸,這使得她成為指控的目標。她被指控以淫蕩的故事誘惑像艾比蓋兒·威廉斯(Abigail Williams)和貝蒂·帕里斯(Betty Parris)這樣的年輕女孩。這些和惡魔發生性行為的故事,讓男男女女都魂不守舍,這讓提圖芭成為指控的目標。
所有無家可歸的婦女,都被懷疑符合使用巫術的指控,沒有人保護她們。從1692年3月1日開始,,這些婦女在當地法官指控使用巫術之前就被帶走,並審問了好幾天,最後投入監獄。隨後,塞勒姆村的瑪莎·科里(Martha Corey)、多蘿西·古德(Dorothy Good)和麗貝卡·勒斯(Rebecca Nurse)和附近的伊普斯維奇村(Ipswich)的雷切爾·柯林頓(Rachel Clinton)被指控。瑪莎·科瑞表示懷疑這些女孩的指控,隨後也被指控。她和麗貝卡勒斯被指控讓村裡的居民很為難,因為她們是塞勒姆教堂非常虔誠的信徒。如果這樣的人都是女巫的話,那麼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是女巫,這樣,即使是教會成員,也不能逃脫指控。薩拉古德的女兒多蘿西·古德(Dorothy Good),才4歲,在當地法官的訊問下,她的回答被認為是在承認自己的母親確實是女巫。在伊普斯維奇村,雷切爾柯林頓由於被指控為女巫而被捕,這與塞勒姆女孩受害事件沒有任何關係。
地方法官的指控和審查[編輯]
當薩拉·克勞斯(Sarah Cloyce )(勒斯的妹妹)和伊莉莎白·普羅克特(貝塞特)(Elizabeth (Bassett) Proctor)在四月被捕後,她們被帶到了約翰·霍桑(John Hawthorne)和喬納森·科溫(Jonathan Corwin)面前,他兩不止是當地法官,而且是州長委員會的成員。副鎮長托馬斯·丹福思(Thomas Danforth)助理塞繆爾·休厄爾(Samuel Sewall)塞繆爾·阿普爾頓( Samuel Appleton)、詹姆斯·拉塞爾(James Russell)和艾薩克·阿丁頓(Isaac Addington)在審訊現場,約翰·普羅克(John Proctor)對審訊一直持有異議,最後他也因此被捕。
在一周之內,吉爾斯科里(Giles Corey)(瑪莎的丈夫,一個塞勒姆鎮虔誠的教會成員)、艾比蓋兒·霍布斯(Abigail Hobbs)、布里吉特·比紹普(Bridget Bishop)、瑪麗·沃倫(Mary Warren)(一個普羅克加重的僕人,曾今是原告本人)和蒂利沃·霍布斯(Deliverance Hobbs)(艾比蓋兒·霍布斯的繼母)被逮捕並審查。艾比蓋兒·霍布斯、瑪麗·沃倫和蒂利沃倫斯霍布斯都認罪,並且供出了其他犯罪成員。接下來更多人被捕,名單如下:薩拉·王爾德(Sarah Wildes)、威廉·霍布斯(William Hobbs)(蒂利沃倫斯的丈夫、艾比蓋兒的父親)、小尼希米雅·阿伯特(Nehemiah Abbott)、瑪麗·伊斯特(Mary Eastey)(克勞斯和勒斯的妹妹)、小愛德華·比紹普(Edward Bishop, Jr)和他的妻子薩拉·比紹普(Sarah Bishop)、瑪麗·英格麗什(Mary English)。最後,4月30日,牧師喬治·巴勒斯( George Burroughs)、莉迪亞·達斯汀(Lydia Dustin)、蘇珊娜·馬丁( Susannah Martin)、多加·霍爾(Dorcas Hoar)、莎拉·莫雷(Sarah Morey)和菲利普·英格麗什(瑪麗的丈夫)、小尼希米雅·阿伯特被釋放,理由是原告認為他的靈魂不應該折磨這些人。被捕幾天後,瑪麗·伊斯特被釋放,理由是原告無法確認是她就是女巫,但是當原告再次確認的時候,她又被捕了。
5月,各種指控紛至沓來,但是一些受指控的人已經開始逃跑。在約翰·威拉德和伊莉莎白·科爾森被逮捕之前,逮捕令就已經發出,但是小喬治·雅各布斯和丹尼爾·安德魯斯還是沒有抓住。直到現在,所有程序仍然只有調查。但是在1692年5月27日,威廉·菲普斯命令為薩福克、艾塞克斯、米德爾塞克斯三地設立特殊法庭,起訴那些已經關在監獄裡的人。同時,個多的逮捕令也已經發出。薩拉·奧斯本,前三被告之一,在1692年5月10日在監獄中死亡。
在審訊進行的同時,又有36份逮捕令發出,當特殊法庭在5月底開庭時,這次逮捕的總人數達到了62人。
科頓·馬瑟寫信給一名法官約翰·理察(John Richards),是他教會的成員,在信中他表示支持這次起訴,但是提醒他「不要給幽靈的存在施加太大的壓力。現在非常清楚魔鬼有時候不僅以無罪者的形象出現,而且以善良人的形象示人。儘管我相信正義的上帝通常會提供一種方法來快速的分辨出誰是被冤枉的。」
正式起訴:法庭的審訊和判決[編輯]
1692年6月2日,法庭在塞勒姆鎮開庭。新任副州長威廉·斯托頓(William Stoughton)作為法官,托馬斯·牛頓(Thomas Newton )為原告,斯蒂夫·斯維爾(Stephen Sewall)作為法庭書記員。布里吉特·比紹普(Bridget Bishop)的案子第一個審判,陪審團贊成一切針對她的控告,認為她的生活方式違背清教的教規,因為她穿黑色的衣服,並且裝束奇怪。在審查過程中,她被問到那件奇怪的「被撕成兩塊的」衣服。這種不正常的生活方式,導致她被控告為女巫。當天,她被判有罪,關進監獄。6月3日,陪審團通過了對麗貝卡·勒斯和約翰·威拉德的控告,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她們沒有被立即關進監獄。1692年6月10日,布里吉特·比紹普被絞刑處死。
死刑執行之後,法院立即休庭20天(直到6月30日),在這期間,法院向新英格蘭最有影響力的部長們徵求意見。6月15日,由科頓·馬瑟代表他們集體做出回應:經過塞勒姆女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諮詢,幾位部長宣布如下,
- 這些正在受苦的人,是被另一個看不見的世界所折磨,我們深深的同情他們,他們現在的處境,需要所有的人儘自己的力量去幫助他們。
- 懷著感激之情,我們必須承認,尊敬的國王已經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了仁慈的上帝的幫助,我們已經察覺到,這些令人憎惡的巫術已經在村莊中出現,他們在祈求讓著邪惡的力量不斷強大。
- 我們判斷,在起訴這些巫術行為時,必須非常的小心,以免被魔鬼蠱惑,這裡有條通向痛苦的深淵的道路,而且魔鬼撒占據優勢,我們必須對這些東西保持警惕,不可一無所知。
- 在指控別人使用巫術時,要知道,質詢某人不等於推測此人有罪,推測某人有罪不等於此人一定犯罪。所以,在控告的過程中,對待那些被控告的人需要格外友好,尤其是那些之前有著很好的名譽的人。
- 當第一次調查僅是因為懷疑某人的時候,我們希望外界沒有謠言,以免很快的把這些正在被調查的人曝光。也許並沒有證據證明我們的懷疑是正確的,如果這樣,同為上帝的子民,這些人會怎麼看待我們的法律?但是柏金思和伯納德這個案子的處理方式是沒有問題的。
- 推測他人有罪,或者給某人定罪的時候應該十分謹慎,不能僅根據受害者的一面之詞。這是因為魔鬼會在上帝的允許下,以邪惡的目的,以無辜者的身份,甚至一個善良人的身份出現。我們也不能將受害者遭到的巫術這件事,視為被告有罪的證據,防止中了被惡魔常用的騙術。
- 我們不清楚,由於我們不相信那些證據而冒犯魔鬼,會不會帶來恐怖的災難。在這些被控告的人中,我們希望,有一些人和這些罪行沒有關係。
- 然而,根據上帝的法律,和英語國家的整個地位,對於這些巫術,我們只能向政府提建議,快速的提出有效的指控。
哈欽森總結了這封信:「前兩條和最後一條建議剝奪了別人的權力,讓控告更加強有力」。(在瑪格納里亞幾年後再版的信件中,科頓·馬瑟刪掉了「前兩條和最後一條」這句話。)納森尼爾·塞頓斯塔(Nathaniel Saltonstall)在6月16日從法庭辭職,被認為是因為對信件和不滿,沒有完全禁止一些毫無根據的證據。據說塞頓斯塔值得被信任,因為「他一開始就有勇氣給別人定罪。
越來越多的人被指控,逮捕和審查,但現在塞勒姆鎮,前地方法官約翰(John Hathorne)、喬納森·科溫(Jonathan Corwin)和巴塞洛繆·葛德尼(Bartholomew Gedney)已經成為特殊法庭的法官。羅傑·圖森克(Roger Toothaker)於1692年6月16日死在監獄裡。 6月30日至7月初,陪審團贊成對薩拉·古德(Sarah Good)、伊莉莎白·豪( Elizabeth Howe)、蘇珊娜·馬丁(Susannah Martin)、伊莉莎白·普魯克特(Elizabeth Proctor)、約翰·普魯克特(John Proctor)、瑪莎·科里安(Martha Carrier)、莎拉·王爾德(Sarah Wilds)和多加·霍爾(Dorcas Hoar)的起訴,當時只有薩拉·古德、麗貝卡·勒斯、蘇珊娜·馬丁、伊莉莎白·豪和莎拉·王爾德被送審,同時定罪。在1692年7月19日處以絞刑。
七月中旬,安德沃的一名警官和他的妻子,邀請塞勒姆鎮受害的女孩去接受檢查,以確定是誰在傷害她們。安·福斯特(Ann Foster)、其女瑪麗、孫女小瑪麗承認自己是女巫。托馬斯牛頓被任命到新罕布夏州時,州長菲普斯任命安東尼·柴克林(Anthony Checkley)代替托馬斯牛頓做首席律師。
8月,陪審團起訴喬治·巴勒斯(George Burroughs)、瑪麗·伊斯特(Mary Eastey)、瑪莎·科里安(Martha Corey)和喬治·雅各布斯(George Jacobs),並且給瑪莎·凱瑞(Martha Carrier)、約翰·威拉德、喬治·伯勒、喬治·雅各布斯、伊莉莎白和約翰·普魯克特判定死刑,其中伊莉莎白·普魯克特由於懷孕緩期執行,其餘幾人在1692年8月19日被處死。
“ | 喬治·巴勒斯和其他人一起被關在囚車裡,通過塞勒姆的大街,押赴刑場。在他上行刑的時候,他向眾人做最後的演說,聲明自己無罪。如此莊重嚴肅的演講贏得了所有人的尊敬。他的禱文措辭極佳,演講時極為沉著冷靜。他的演說如此動人,很多人的眼淚都流了下來,看起來行刑很有可能被打斷。這時,原告站出來說,有魔鬼在指示他說這些。當他被處死後,科頓·馬瑟一躍上馬,大聲疾呼,一邊說喬治·巴勒斯不是牧師,一邊向大家說他的罪行,他說魔鬼經常是以天使的樣子出現,現場慢慢的平靜下來,行刑得以繼續。當喬治·巴勒斯的頭被砍掉後,他被拖到一個坑中,他的衣服被扒光,然後開始掩埋。 | ” |
— Robert Calef更多未知世界的奇蹟 |
9月,陪審團起訴了18人,其中對威廉·普魯克特的起訴失敗。1692年9月19日,吉爾斯·科里拒絕認罪,於是被加以酷刑。在這種酷刑的折磨下,4人認罪,11人被審查出有罪。
9月20日,科頓·馬瑟寫信給法庭書記斯蒂夫·斯威爾,說道「我可能更有能力來對付這些邪惡的敵人」要求「記錄6個或者12個已經被判刑的主要女巫的犯罪證據」。
1692年9月22日,又有8人被處死,「在行刑後,諾伊斯說看到八個地獄之火在那裡,心中很難受。」 多加·霍爾,死刑犯之一,在部長的支持下承認自己是女巫,並且獲得了死緩。而瑪麗·布拉德伯里已經逃走。艾比蓋兒·福克納由於懷孕而死緩。
馬瑟很快完成了對這些未知世界奇蹟的審訊,當他11月初離開在緬因州的戰役的時候,把審訊結果交給了菲普斯。11月中旬的時候馬瑟的手稿和菲普斯的信件都在「去往倫敦的同一條船上」。
“ | 我謹此聲明:在我離開戰役後……,我明白如果這些受害者所提供的證據不足,這些無知者將會面臨什麼樣的危險,我在受害者提出控告之前,就終止了法院的程序,一直到我們的陛下想知道。 | ” |
— 州長菲普斯,1692年11月12日波士頓 |
11月29日,法官斯威爾寫到,「特殊法庭因此自行解散……詢問特殊法庭存在的意義,認為解散後會多有不便。」州長菲普斯的妻子也是被害人。這些奇怪的證據必須受到質疑,新年過後應該重新審問,但是不能像以前一樣。
上級法院的最終審判,1693年[編輯]
1693年1月,新的最高法庭在塞勒姆鎮開庭。威廉·斯托頓作為首席大法官,安東尼·柴克林為總檢察長,喬納森·埃拉森(Jonathan Elatson)為法庭書記。前五個案子是薩拉·柏克林(Sarah Buckley)、瑪格麗特·雅各布斯(Margaret Jacobs)、麗貝卡·雅各布斯(Rebecca Jacobs)、瑪麗·魏特吉(Mary Whittredge)和喬波·圖吉(Job Tookey),去年9月,她們被指控,但是沒有審理,現在法庭宣布所有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對許多還在監獄中的女孩的控告被陪審團駁回。但是仍然後16人被指控,其中三人裁定有罪,分別是:伊莉莎白·詹森(Elizabeth Johnson)、薩拉·王爾德和瑪麗·波斯特(Mary Post),當斯托頓批准行刑書時,州長菲普斯饒恕了他們。在1月底,法庭在查爾斯頓鎮開庭,審理了薩拉·科爾、莉迪亞·達斯汀(Lydia Dustin)、薩拉·達斯汀(Sarah Dustin)、瑪麗·泰勒(Mary Taylor)和瑪麗·圖森克(Mary Toothaker)的案子,以前的罪名全部被推翻,但是只有在繳納了監獄費用才能釋放。莉迪亞·達斯汀與1693年3月10日死在獄中。4月底,法庭在波士頓開庭,宣布約翰·奧爾登(John Alden)無罪。5月,法庭在伊普斯威奇開庭,撤消了對蘇珊娜·波斯特(Susannah Post)、尤妮絲·佛萊依(Eunice Frye)、瑪麗·布里吉特(Mary Bridges)、瑪麗和威廉·貝克(William Barker)的控訴,並無罪釋放。這一事件終於畫上了句號。
案件進程[編輯]
綜述[編輯]
在有人得出巫術造成了精神失常、疾病或是死亡的結論後,原告向當地法官投訴了所謂的女巫。如果這個訴訟被認為是可信的,那麼法官會逮捕嫌疑人並對被告進行公開檢查,也就是審問,在審問過程中法官會壓迫被告人承認罪行。
如果當地水平的法官認為訴訟是有根據的,囚犯被移交給高等法院。在1692年,當地法官選擇等待新憲章和州長的到來。州長將建立法院的審理和判決規則來處理這些情況。下一步在高等法院,證人被傳召在大陪審團面前。在此案中,被起訴人的罪名可能是因為使用巫術施加折磨,或是與魔鬼簽訂了契約。一旦被起訴,被告將在法庭受審。有時在同一天,例如在第一個被告布瑞奇·比紹普的案件中,起訴和受審都是在1692年6月2日,而行刑是在6月10號。
在1692年四個行刑日期中,6月10日有一人、7月19日有五人(薩拉·古德、麗貝卡·努爾斯、蘇珊娜·馬丁、伊莉莎白·豪和莎拉·王爾德)、8月19日有五人(瑪莎·凱瑞、約翰·威拉德、喬治·伯勒斯、喬治·雅各布斯、約翰·普洛克特)、八人於9月22日(瑪麗·伊斯特、瑪莎·科里安、塞繆爾·達維、瑪麗·帕克、愛麗絲·帕克、威爾莫特·瑞德和瑪格麗特·斯科特)。 另外幾人因為懷孕而被判緩刑,包括伊莉莎白·普魯克特和艾比蓋兒·福克納。其他五位婦女雖然被判,但是判決卻未被執行,她們包括了安·福斯特(後來死於監獄)、她的女兒瑪麗、艾比蓋兒·霍布斯、多加·霍爾和瑪麗·布拉德伯里。
來自於東南邊境薩勒姆的一個80歲的農民吉爾斯·科里(Giles Corey),當在9月份被傳召審問時拒絕認罪。法官們使用了一種陳舊的懲罰形式,即將石塊堆在他的胸口直到他再也無法呼吸。經過兩天的痛苦折磨,科里仍然沒有認罪,最後他悽慘地死了。對於他這種拒絕認罪的行為,有一種解釋是他擔心自己的財產被政府沒收。但是根據歷史學家查德威克·漢森的考證科里的大部分財產已經被沒收了,實際上他在監獄中用自己的生命向世人宣告:「他的死是對法院審判方式的抗議」。這個解釋的角度和當代評論家羅伯特·卡勒弗不謀而合,他聲稱:「吉爾斯·科里對起訴不服,但比起接受一批明知道同樣會反對和判決他的陪審團的審判(陪審團中沒有人被起訴),他寧願選擇死亡。」然而即使死後,這些被判女巫罪名的人也沒有得到和平和尊重。麗貝卡·努爾斯(Rebecca Nurse)和瑪莎·科里(Martha Corey)在死後被他們的教堂驅逐,沒有人給予她們適當的葬禮。一旦被告的屍體從作為支柱的樹木上被砍下,就被扔進一個很淺的墳墓中,人群也很快散去。根據口述歷史,死者家屬在天黑後找到這些屍體,把他們葬在家族墓園中無名的墳墓里。並且當時的書面紀錄也沒有提到這些死者的有關事跡。
幽靈證據[編輯]
許多(但不是所有)用以指證被告的證據是有關幽靈,或是證詞提供者聲稱看到幽靈或鬼怪形狀的人折磨他們。圍繞這些證據的神學爭議主要集中當魔鬼試圖操縱人類時是否需要獲得當事人的許可。反對者聲稱魔鬼能夠未經允許使用任何人的身體,但是法庭認為魔鬼在沒有獲得許可的情況下是不能操縱人的。因此原告看到幽靈的證詞可以作為可信的證據被法院接受,且被告人被認為和魔鬼聯手向無辜群眾施加折磨。
然而,因克瑞斯·馬瑟 (Increase Mather)和其他部長致函法院,敦促法官不能僅僅依據幽靈證據(Spectral evidence)作出判決(幽靈證據後來被認為是不能接受的,這導致了訴訟率的大幅下降,也可能加速了這個事件的結束進程)。這封信的副本被收錄在1693年出版的因克瑞斯·馬瑟《良心案》一書中。當地法官查閱之前的女巫案件,試圖找到使用幽靈證據的先例。他們發現,只有法學家馬修·黑爾(Matthew Hale)允許使用幽靈證據,著名的哲學家、醫生和作家托馬斯·布朗也支持他的觀點。該次證據在1662年於薩福克郡聖埃德蒙茲(Bury St Edmunds)女巫審判一案中被用於指控兩名洛斯托夫(Lowestoft)婦女,並且此案的流程和有效性是被認可的。
女巫蛋糕[編輯]
在1692年2月的一段時間內,也就是當所謂的巫術折磨開始但是還沒有特定的嫌疑人被提及時,為了讓「女巫」暴露出來,牧師帕里斯的鄰居瑪麗·西布利(受折磨的女孩瑪麗·威爾卡特的姑姑)指使奴隸約翰·印第安烘烤了一塊以黑麥粉和那些受病折磨的女孩的尿液為原料的女巫糕給狗吃。根據英國民間對巫術的理解,女巫將一些看不見的粒子輸送進女孩的身體去折磨她,這些粒子會殘留在女孩的尿液中,當狗食用女巫糕時,女巫本人會感到十分痛苦,她的痛呼呻吟會暴露她女巫的身份。根據1692年10月8日當時的批評者托馬斯·布拉特爾的信件,這種迷信思想來自於笛卡兒哲學的「電素學說」,該學說認為女巫從眼中射出了 「有毒惡性的粒子」 。
根據薩勒姆村教堂的記錄,1692年3月25日牧師帕里斯就西布利的「大錯誤」私下和她進行了交流,並接受了她的「悲傷的懺悔」。在他3月27日周日的布道會中,帕里斯發表關於「災害」的演說,向公眾表示災害已經發生在他的身邊已,但他指出:「這些災害從未阻止光明,直到我的印度人受我們姐妹瑪麗·西布利的指使,使用惡魔的方法製作了女巫蛋糕。」他繼續告誡所有人,他反對使用任何魔法、甚至包括白魔法,因為它在本質上是「用魔鬼幫助對抗魔鬼。瑪麗·西布利公開承認自己的錯誤,公眾投票表決顯示,他們都很滿意她的認錯行為。
這一時期出現的其他例子顯示,人們對於「電素學說」是認同的,並且認為這些現象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在一個例子中,人們建議切下並焚燒被認為受伊莉莎白·豪折磨的2種不同動物的耳朵來證明她是造成死亡的女巫。
在流傳的故事中,據說受苦的女孩是被帕里斯的奴隸提圖芭所折磨,提圖芭在1692年的冬天被認為在廚房中教授女孩們關於巫毒教的知識,雖然現在還沒有證據來支持這個故事。但許多其他二手信息對此有詳細描述,例如查爾斯·溫特沃斯在19世紀指出,女孩在提圖芭的幫助下,嘗試使用白雞蛋和鏡子來模擬水晶球去預測未來的職業和配偶,但是有人卻看到了棺材的形狀。實際上這個故事來自約翰·黑爾的關於這個案件的書,但在他的解釋中只有一個女孩、而不是一群人向他承認曾經嘗試過這種行為。而且黑爾沒有提及任何有關提圖芭的部分,也沒有提及這是什麼時候發生的。然而在記錄她與薩拉·古德和莎拉·奧斯本的案件中,提圖芭進行了充分的懺悔,在法庭上提及「居住在看不見的世界裡的生物」和「服務於撒旦的黑暗儀式」,而且提圖巴通過說「殖民地的許多人都從事了這種魔鬼的儀式」來暗示古德和奧斯本都是女巫共謀。
提圖芭經常被引用為加勒比印地安人或非洲裔,但當代只將她描述為一個「印地安人」。一些學者的研究表明,她很有可能在現在的委內瑞拉地區被抓住帶到巴貝多,所以可能是一個阿拉瓦克人。州長托馬斯·哈欽森在寫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的十八世紀歷史時,描述她是「西班牙印地安人」,在當時,這通常意味著她是一個來自卡羅萊納州、喬治亞州或是佛羅里達州的美國土著。
觸摸測試[編輯]
最臭名昭著的關於「電素學說」的應用,也是對牧師帕里斯在薩勒姆村的建議的直接的反對,是在1692年9月安多弗的觸摸測試。如果被指控是女巫的人觸摸了正常狀況下的受害者,而這種正常健康的狀況消失停止了,那麼著意味著這個人就是折磨受害者的女巫。一些被告之後回憶,「我們被蒙上眼睛,一些人引導我們將手放在他們身上,然後他們說之所以他們仍然健康是因為我們因折磨他們而有罪愧疚。於是為了保證塞勒姆的正義與和平,我們被作為囚犯逮捕。」黑爾解釋說這是粒子進入人體後會通過觸摸返回女巫體內。
其他證據[編輯]
其他證據包括了被告的自白。一名指控其他人也是女巫的被告人的證詞包括了在嫌疑人家中發現的手相術和星座的書籍,或大量的藥膏。甚至包括她們身上所謂的「女巫的乳頭」。一個女巫的乳頭被認為是斑塊或是污點,且對觸摸不敏感。這也被認為是女巫身份的可靠證據。但是實際上這種不敏感性經常是被人工設計的,因為檢查者秘密使用非常鈍的針,卻宣布被告不能感受尖銳的刺痛。
當代評論[編輯]
許多關於案件的解釋和評論在1692年開始出版。薩勒姆村的前部長德爾戴特·勞森,在1692年3月和4月參觀了薩勒姆村。他在同年于波士頓對於他在該村的所見所聞發表了文章,名為《對於塞勒姆村許多被巫術折磨的人們的簡短真實的記錄:1692年的3月19日至4月15日期間究竟發生了什麼?》
波士頓的浸禮會牧師威廉·米爾博(William Milbourne)在1692年6月初公開向大會請願,對在法庭使用幽靈證據提出質疑。他不得不支付£200(相當於今天的£27,319),否則就會因公開發布誹謗文章的罪名而被逮捕。
1692年6月15日,包括因克瑞斯·馬瑟、塞繆爾·威拉德、科頓·馬瑟在內的十二個地方部長向在波士頓的總督和議會提交了報告,提醒當局不要完全依賴幽靈證據,他們指出女巫罪名的假設應該更有說服力,而不是僅僅依靠一人片面的幽靈描述。
在1692年的某個時候,波士頓第三教堂的部長塞繆爾·威拉德在費城匿名發表一本小冊子,題為《寄語目前巫術辯論的一些雜記觀察,S.與B.之間的對話》,作者被列為「P.E與J. A.」(菲利普·英格利什(Philip English)和約翰·奧爾登(John Alden)),但一般說是威拉德寫的。在這本冊子裡面,有兩個角色:S(塞勒姆)和B(波士頓),對訴訟的進程進行討論。「B」敦促謹慎使用所謂被害人和懺悔者的證詞,他說,「他們說的任何事情都是值得懷疑的,使用他們的證詞或是太過相信他們是十分危險的」。
1692年9月,根據總督菲普斯的請求,科頓·馬瑟寫了名為《無形世界的謎題:對最近在新英格蘭執行的女巫案件的解釋》的文章用以「幫助平息此起彼伏的憤怒」。這雖然記錄發布在1693年,實際上是發表在1692年的波士頓和倫敦,由總裁判官威廉·斯托頓寫了推薦信。這本書包括五個案件,許多材料是直接從馬瑟的朋友和法庭書記員史蒂芬·休厄爾(Stephen Sewall)提供的法庭記錄中複製的。
科頓·馬瑟的父親,因克瑞斯·馬瑟,在聽審裁判庭最終審判之後,於1692年10月3日發表了《關於惡靈的良心案》(標題頁誤列出了出版年份為「1693」)。文中馬瑟重複強調了他對於幽靈證據的擔心,他說「寧願10名女巫嫌疑人逃跑,也不希望一名無辜的人被判罪」。此書的第二版和第三版於1693年出版在波士頓和倫敦。第三版還包括了勞森的《記錄》和匿名的《對倫敦紳士的一封函件:對新英格蘭女巫案的進一步解釋》。
波士頓的一位富有商人托馬斯·布拉特爾,他同樣也是哈佛校友,在1692年10月以手稿的形式散發了一封信,他對法院判罪的流程提出了批評,包括使用觸摸測試和懺悔者的證詞,他說,「他們很迷惑,被強加了惡靈的影響,因此不適宜提供證據,無論是對自己或是他人」。
終止和事後影響[編輯]
儘管最後一次審判在1693年5月結束,公眾的響應仍在繼續。在審判結束的幾十年內,問題主要在於為無辜者平反,以及補償在這次事件中的倖存者和他們的家屬。在之後的一個世紀內,那些遭到不公正的審判和譴責的受害者的後代要求公眾 尊重他們的記憶。
對無罪者的平反和對倖存者及其家屬的補償[編輯]
人們對正義的召喚並未結束,在1695年發生的一件事證明了這一點。Thomas Maule是一位著名的貴格教教徒,他在他的書《真相的提供和維持》中公開批評了清教徒的審判。他說,寧可放過一百個巫婆,也不能錯殺一個。因為出版這這本書,Maule被監禁12個月,之後被判無罪。當年死在絞架山上的幾十個無辜者,用生命奠定了後世美國司法的一個重要原則:寧可放過十個,不可錯殺一人。在1696年12月17日,常設法庭宣布將1697年1月14日定為齋戒日。在那天,薩繆爾·塞維爾讓薩繆爾·威拉德讀出了他向波士頓南教堂的教眾的道歉。托馬斯·菲斯克和其他11個陪審員同樣要求寬恕。
自1693年至1697年,紡織者和布商羅伯特·卡里夫(Robert Calef)[13]在波士頓收集信件法庭記錄和請願書,並且將他們和科頓·馬瑟的《未知世界的困惑》作為對比。他寫了一篇文章《未知世界的更多困惑》,由於無法將它在波士頓出版,卡里夫只好把它帶到倫敦,在那裡它於1700年被發表。研究審判的學者哈欽森,阿珀姆,伯爾,甚至普爾,在研究過程中都參考了卡里夫對於文檔的整理和編譯。約翰·黑爾,一位在比利佛的部長,完成了他的書《對於巫審案的自然調查》,但它沒有得到發表,直到1702年他去世後,也許是在響應卡里夫的書,這本書才得到發表。黑爾對所發生的事情表示遺憾,他明確承認:「那是黑暗的那一天,酷刑和折磨的悲嘆,和前總統的權力,使我們走在迷霧中,並不能看到我們的前路。」
1700年到1703年之間,麻薩諸塞州政府收到了很多情願,要求判決被正式推翻。那些被審判的人在法律之眼中被認為是已死的人,由於判決仍然記錄在案,所以即使沒有被處決,他們對於未來可能收到的控訴也十分脆弱。一開始,常設法庭只為投送了請願書的受害者翻案,只有三人被判有罪而沒被處決:艾比蓋兒·福克納、伊莉莎白·普魯克特、薩拉·王爾德。在1703年,政府又收到一份請願書,要求給那些被不正確審判的人更公正合理的解決方案;但直到1709年,常設法庭又收到一份請求時,才採取了相關措施。1709年5月,22位涉及巫審案的的人向政府請願,包括了巫審案受害者的親戚或者是受害者本人,他們要求翻案並且得到經濟補償。
後世紀念[編輯]
麗貝卡·勒斯的後裔在1885年在丹佛的農莊樹立了花崗岩方尖碑來紀念這件事情,在1892年,更多的紀念物被支持勒斯的鄰居樹立了起來。不是所有受害者都在18世紀早期被平反的。即使到了1957年,有些受害者的後裔仍沒有得到補償,六個被無辜地審判並處決的巫女的後裔,發現他們的祖先沒有被列入1711或1712平反者的名單中,要求常設法院將他們祖先的名字從犯罪者的名單中除去。於是法院出台了一項條例,來聲明這些人的清白。
和審判相關的人群提供了場所供後裔緬懷他們的祖先和分享研究成果。美國早期女巫後裔協會於1987年在加利福利亞成立,這個協會邀請了所有能證明自己是塞勒姆女巫案受害者的後裔的女性入會。塞勒姆受害者後裔會於2007年在猶他州成立,這個協會邀請所有能證明自己是塞勒姆案受害者後裔的人或者是單純想支持這個協會的人入會。
1992年,紀念塞勒姆女巫案300周年的活動在丹佛斯[14]舉行。人們建造了一個紀念公園,並且為受害者放置了紀念石凳。亞瑟·米勒和諾貝爾獎獲得者埃利·維瑟爾在紀念會上發表了講話。丹佛人建立了他們新的紀念碑。1992年,丹佛三百周年委員會同樣說服麻薩諸塞州議會出台一項正式決議來死者表示尊敬。經過塞勒姆學校教室Paula Keene,議會代表等同意,之前沒有添加在決議上的人的名字被加了上去。當這個決議最終在2001年10月31日被地方長官簡·斯威夫特(Jane Swift)簽署時,在事件發生了300年之久後,所有人最終獲得了清白。
在文學、媒體和通俗文化中的表現[編輯]
對於巫女的指控,審判和處決,給文學家和藝術家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因為事件發生,出現了許多以自由之名來解釋這件事情的文藝作品。塞勒姆審巫案發生在一個逐漸消失的中世紀和啟蒙時代的交匯點,這些文藝作品明確劃清了那個黑暗的中世紀和新興時代的界限。
直到今天,許多文學作品卻仍然以此為主題。文學家、神學家和史學家給予該事件巨大的關注,甚至在事件剛剛結束時,麻薩諸塞牧師科頓 ·馬瑟就發表了《未知世界的困惑》一書以為反思。美國劇作家阿瑟·米勒於1953年發表了講述這段歷史的劇本《激情年代》,近半個世紀後,該劇又以電影的形式重現銀幕。在當年審巫的法官中,有一個人叫約翰·霍桑。霍桑家的後代里,出了一個大作家,那就是寫了《紅字》的納撒尼爾·霍桑。在說到他這位先祖的時候,他說,在約翰·霍桑的身上,那些受害者的血跡,是再也洗不掉的了。
對此事件的醫學解釋[編輯]
造成女巫身上出現奇怪症狀的原因仍然使人感興趣。研究人員提供了多種理論來解釋女巫身上出現的症狀。包括對印第安襲擊的不能控制的歇斯底里激動情緒;或者是吃了被真菌感染的黑麥麵包,真正的禍首很可能是一種寄生於黑麥麥角的真菌,麥角菌。這種麥角菌會產生一種類似於現在的毒品LSD的毒素,抵抗力較低的人會產生幻覺。塞勒姆少女的奇怪症狀,其實是一種麥角菌中毒;或者是鳥類傳染的流行性腦炎的蔓延;以及用夢遊症和睡眠癱瘓症來解釋有些被控告者的夜間襲擊行為。其他現代的歷史學家則對生物學解釋不以為然,他們認為塞勒姆少女的行為是由嫉妒、憎恨、以及想要被關注等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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