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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編輯]
禁忌或忌諱是指在一些特定的文化或是在生活起居中被禁止的行為和思想;如果被禁止的是某些詞彙或物品的話,則稱為禁忌語、禁忌物或禁忌品。有關的行為或詞彙之所以會被禁止,可能是因為:
傳統的文化觀念都相信,違反禁忌的行為可能會為社會帶來破壞和騷亂,也可能會造成人命的傷亡;在法律上,這些打破禁忌的人需要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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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禁忌[編輯]
中國[編輯]
「忌」原指先王的死日。《周禮‧春官‧小史》:「若有事,則詔王之忌諱。」 鄭玄注引鄭司農曰:「先王死日為忌,名為諱」。今中文仍稱先人死日為「忌日」、「死忌」[1]。
禮儀方面[編輯]
- 在喜慶場合說不吉利的話,如:「死」、「鬼」。(用代詞則可,可稱「過世」、「好兄弟」。)
- 直呼長輩的名字。
- 賭博時用手指指對方。(會讓賭博者心煩意燥,容易造成爭執,並在對方輸掉時造成因為被指故帶來霉運而輸掉,故用手指指對方一般被認為會帶來霉運)
- 喫飯時筷子直立插於飯碗中。(形如喪事拜祭死者)(參見:腳尾飯、台灣喪葬)
- 一般情況下,不把鐘、手帕、毛巾、梨、鞋、傘、草蓆等等作為禮物。
鬼神方面[編輯]
日本[編輯]
在送禮時忌用綠色,因為綠色是日本弔喪的顏色,但隨時代改變,已被認為可以接受。
西方世界[編輯]
- 在梯子下經過
- 看黑色的貓
- 接觸有關納粹的事物
- 數字十三,特別是十三號星期五。關於此迷信的另一個起源是來自《聖經》中的最後的晚餐,相傳耶穌遭其門徒之一的加略人猶大出賣而遭逮捕當天即是星期五,而且加略人猶大是當天最後的晚餐中的第13位客人。
宗教因素產生的禁忌[編輯]
除了宗教經典規定的禁忌之外,近代新出現的事物亦會因宗教因素所禁忌。例如,電視被猶太教哈雷迪派、中國部分穆斯林[2]所禁忌。
基督教[編輯]
依照《聖經》原則,耶和華見證人拒絕接受輸血,按個人良心決定是否接受器官移植。
伊斯蘭教[編輯]
日常生活中,除了食品、服飾等方面的禁忌。隨著瓦哈比派的興起,世俗化的生活方式成為伊斯蘭國家新的禁忌。瓦哈比派的觀點,音樂(除手鼓)、舞蹈等文化娛樂活動皆為禁忌[3]。在中國穆斯林社群中,受泛清真化的影響,居住政府資助建設的住宅、收看電視等亦成為禁忌[2]。
猶太教[編輯]
除了一直以來的猶太教嚴格的食品規定外。各猶太教派對現代文化、事物有不同的禁忌。猶太教哈雷迪派家中通常無電視、電腦,嚴格禁止孩子接觸網絡,但並不拒絕現代科技產品與家電,如手機、冰箱、微波爐。
參看[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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