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編輯]
道士一詞,在古代可以指的是一般學道、務道之士,是學道之人的泛稱,並非完全指向經營道家信仰(道教)的信徒。在宋朝以後,道士逐漸成為道教的專有名詞。初步統計,截至2011年,中國大陸有道士近10萬人[1]。
起源[編輯]
《春秋繁露‧循天之道》有「古之道士」一詞,但不是指道教徒。真正的道士之稱可能始於漢代,張道陵創立「五斗米道」,奉老子為始祖。東漢漢靈帝時,張角創立太平道之後,始有道教之名。
晉代葛洪《抱朴子·內篇‧明本》亦有「惟道家之教,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太霄琅書經》稱:「人行大道,號為道士。……身心順理,唯道是從,從道為事,故稱道士。道士一詞是寇謙時才開始廣泛使用,不過早期道士專指出家求真理之人,不指在家修道士。
但一直到唐代,道士與方士的稱呼仍然可以混用。
歷史[編輯]
南北朝時代又多以道人稱佛教沙門。,「真人」又是道士的一種尊稱。南北朝的道士尊稱張陵為「正一真人」,許謐為「上清真人」。東晉《太極真人敷靈寶齋戒威儀諸經要訣》云:「夫先生者,道士也。於此學仙,道成曰真人;體道大法,謂之真人矣。」《太上洞玄靈寶出家因緣經》真正定義了道士的職務:「所以名為道士者,謂行住坐臥,舉心運意,唯道為務;持齋禮拜,奉誡誦經,燒香散花,然燈懺悔,布施願念,講說大乘,教導眾生,發大道心,造諸功德,普為一切,後己先人,不雜塵勞,唯行道業」[3]。
到了唐朝道人又專指道士。即使是到了唐朝,道士、道人、方士等名詞還是經常混用[4]。
《唐六典》卷四云:「道士修行有三號:其一曰法師,其二曰威儀師,其三曰律師。其德高思精,謂之鍊師。」
成型[編輯]
分類[編輯]
按地域,道士又可分為茅山道士、羅浮道士等。《三洞奉道科誡》將道士分為六階:「一、天真道士,二、神仙道士,三、山居道士,四、出家道士,五、在家道士,六、祭酒道士。」,道士中被認為道功最高者,稱為「高功」。
閔智亭道長《道教雜講隨筆》述:「全真高功一定須得到上一代高功的「撥職」才是合格高功。」北魏人寇謙之改革天師道,自稱天師,自此道教徒可在家立壇。
特徵[編輯]
道士的服裝稱為道袍,是一種中國古代的漢服,還要戴古代的冠巾,腳上穿的鞋叫做雲履。道士進行宗教活動的場所稱為宮、觀、道院或者廟,他們大多住在這些宮觀裡面。當然現在內襯多半是滿清式馬褂的道服。
現代道教主要分為全真派與正一派兩派,一個傳統的全真派道士,需受戒出家,居住於宮觀之內,大部分素食,不許娶妻,類似佛教僧侶。道人常留鬚蓄髮,頭頂挽髻,強調打坐、清修。另外還有全真南派,可以娶妻生子。
正一派的道士可以結婚,可以居住家中,也稱「火居道士」,不齋戒時可喫葷食肉,很少人出家,髮型大多也是一般的現代髮型。集會時方赴宮觀,主要從事道教儀式活動,尤其強調畫符、念咒,驅使鬼神。現代正一弟子須經過授籙才成為有資格的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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