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神論[編輯]
自然神論(deism)是17到18世紀的英國和18世紀的法國出現的一個哲學觀點,主要是回應牛頓力學對傳統神學世界觀的衝擊。這個思想認為雖然上帝創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規則,但是在此之後上帝並不再對這個世界的發展產生影響(與婆羅門教對梵天的解釋相仿)。這裡的自然神論主要是指具有閃米特一神教背景,並受其影響的西方唯一神教派自然神論者的觀點,而不是具有多神教背景的自然神論者等的觀點如泛自然神論。
自然神論者推崇理性原則,把上帝解釋為非人格的始因的宗教哲學理論。又稱理性神論。由17世紀英國思想家赫爾伯特始創,著名代表有托蘭德、哈特利、普里斯特利、約翰·洛克、艾薩克·牛頓[1]等人,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孟德斯鳩、盧梭等人也都是具有一定唯物主義傾向的自然神論者。自然神論反對蒙昧主義和神秘主義,否定迷信和各種違反自然規律的「奇蹟」;認為上帝不過是「世界理性」或「有智慧的意志」;上帝作為世界的「始因」或「造物主」,它在創世之後就不再干預世界事務,而讓世界按照它本身的規律存在和發展下去;主張用理性宗教或自然宗教代替天啟宗教。
今日我們聽到自然神論就會聯想到「神造了世界卻不照管護理這個世界,任其發展」。但是17世紀英國人徹爾布里的赫爾伯特爵士(英語維基頁面:Edward Herbert, 1st Baron Herbert of Cherbury)提出的自然神論,是想證明我們人類對上帝的信仰是合乎理性,不需要來自聖經中神的啟示。他主張基督教是自然宗教,但基督教有一些信仰的確已經超出了自然宗教,自然神論者把這些視為迷信的教士爭取信眾之作,不予接納。此論點亦被許多宗教改革者提醒並強調,以對立於帶有文化慣性的宗教迷信,對教條有選擇的接受而不是全然接受,把既定的歷史文化做為意識形態的偶像崇拜。
自然神論者也反對「預言」的應驗和「神蹟」作為根據上帝存在的根據。吳爾斯頓嚴厲批評神蹟,他認為基督復活乃是其屍體被門徒所竊,結果他因此被關而死在獄中,不過舍洛克因此得到靈感,寫了一本《復活見證受審記》,將新約中的見證一一驗證。
托馬斯·潘恩的觀點頗能代表自然神論者的觀點:「我相信一個上帝,沒有其它的」,但「我不相信猶太教會、羅馬教會、希臘教會、土耳其教會、基督教和我所知道的任何教會所宣布的信條。我自己的頭腦就是我自己的教會。」
參考文獻[編輯]
- ^ 趙林. 《在上帝與牛頓之間》. 北京: 東方出版社. 2007: 57頁. ISBN 978-7-5060-2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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